秘书处工作细则
发布时间:2019.08.10           2

            

  

     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秘书处,设在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19号,依托单位是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(集团)有限公司。

第一条 为使秘书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,以提高其工作效率,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,特制订本细则。

第二条  本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,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。根据需要,秘书处可设立办公室、信息部、科技开发部、咨询部、标准质量部、生产经营管理部、价格协调部等部门,各部门主任由秘书长提名,理事长批准。

第三条 分会秘书处的主要任务

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定,处理分会的日常事务,管理分会财务;领导下设各办事机构的工作;综合分析分会的各种报表、资料;及时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;起草和印发分会文件;负责筹备召开会员大会,起草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;接受和执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第四条 本分会秘书处由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及工作人员若干名组成。秘书长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;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参加理事会活动。

第五条  本分会秘书长行使的职权

1、主持分会常设办事机构(秘书处)的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2、提出分会秘书处内部设置、撤销、合并建议,报理事会批准;

3、提名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内部工作部门的负责人;

4、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;

5、根据工作需要,提出秘书处内部工作部门设置建议;

6、负责分会财务管理;

7、处理本分会其他日常事务。

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24日会员大会通过,报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审核批准后执行。


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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